如对本决定不服,
李*平:
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 ,原来早在2024年底的时候 ,我部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(申辩)意见。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。你在湖北大*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坐班,与湖北大*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《造价师聘用协议书》无效 ,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。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。不参与企业考勤 !
我部依法作出《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》(建督撤告字〔2024〕111号),伪造了签名 ,第七十九条和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、不参与企业考勤,伪造了手持身份证照片复印件、但是住建部最后还是正常处分了……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、该企业伪造了合同、
住房城乡建设部
2025年4月15日
近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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