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关于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编制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建筑节能建筑指导思想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工作 ,基本原则 、重庆知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市城设委实施规划目标、乡建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关于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建筑节能建筑完成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绿色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重庆知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两江新区 、万盛经开区、高新区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
三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
二 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经开区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其中 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